一颗发光的星,如果密度与地球相同、直径是太阳的 250 倍,那么由于它的引力,它的任何光线都无法到达我们这里。因此,宇宙中最大的发光天体,可能正因为如此而看不见。 — 皮埃尔-西蒙·拉普拉斯,《宇宙体系论》(1796) 这几句话出现在《宇宙体系论》的第一版。拉普拉斯写下它们的时候,人们和牛顿一样相信光是由微粒组成的。如果光是一群微粒,引力就应该像拉一块石头那样拉住它们。那么,如果一颗星足够致密,它发出的光就会像向上抛出的石头一样落回去。 逃逸速度 从质量为 $M$、半径为 $R$ 的天体表面以速度 $v$ 向上抛出的石头,只有当它的动能胜过引力能时才能永远逃离: $$\frac{1}{2}mv^2 \ge \frac{GMm}{R} \quad\Longleftrightarrow\quad v \ge v_e = \sqrt{\frac{2GM}{R}}.$$石头的质量消掉了:逃逸速度 $v_e$ 只取决于天体。地球上约为 11.2 千米/秒,太阳上为 618 千米/秒。 密度与大小 对于密度为 $\rho$ 的天体,质量为 $M = \frac{4}{3}\pi R^3 \rho$。代入得 $$v_e = \sqrt{\frac{2G}{R}\cdot\frac{4}{3}\pi R^3\rho} = R\,\sqrt{\frac{8\pi G\rho}{3}}.$$密度固定时,逃逸速度与半径成正比。这正是拉普拉斯的推理。他从太阳出发,$v_e = 618$ 千米/秒,平均密度 1.41 克/立方厘米,设想一个大 250 倍、密度与地球相同(5.51 克/立方厘米)的天体: $$v_e \approx 618 \times 250 \times \sqrt{\frac{5.51}{1.41}} \approx 618 \times 250 \times 1.98 \approx 305\,000 \text{ 千米/秒},$$比光速 $c \approx 300\,000$ 千米/秒略大。这样的天体发出的光逃不出来。